电子音乐和流行音乐的区别是什么?
电子音乐是使用电子乐器以及电子音乐技术来制作的音乐;而创作或表演这类音乐的音乐家则称为电子音乐家。一般而言,可使用电子机械技术与使用电子技术制作的声音来区别。
使用电子机械制造声音的设备有电传簧风琴、汉门式电风琴与电吉他;而纯粹的电子声音制造设备则有特雷门琴、声音合成器与电脑。电子音乐一度几乎完全与西方,特别是欧洲的艺术音乐连结,但自从1960年代晚期以后,因为摩尔定律造就了可负担得起的音乐科技,意味着使用电子方式制作音乐变的越来越在各国不同区域流行的领域普及与发扬起来。今日的电子音乐包含各式各样以及范围从实验艺术音乐到流行形式如电子舞曲。
什么是流行音乐?
流行歌曲,所谓流行音乐,是指那些结构短小、内容通俗、形式活泼、情感真挚,并被广大群众所喜爱,广泛传唱或欣赏,流行一时的甚至流传后世的音乐。这些音乐,植根于大众生活的丰厚土壤之中。因此,又有"大众音乐”之称。但是,这样的界定有可能使那些本不属于流行音乐的音乐,仅仅因为它们也在群众中广泛流传而都可被划归为流行音乐,如:《国际歌》、《义勇军进行曲》、《马赛曲》、《洪湖水浪打浪》、《歌唱祖国》、《东方红》、《南泥湾》等。
另一方面,又把那些分明是流行的音乐,由于它们流传不开(这在流行音乐中也为数不少)而排除在流行音乐之外。显然,流行音乐不一定都流行,流行的音乐也不一定是流行音乐,流行音乐是指被大众熟知的音乐。准确的概念应为商品音乐,是指以赢利为主要目的而创作的音乐。它是商业性的音乐消遣娱乐以及与此相关的一切“工业”现象。它的市场性是主要的,艺术性是次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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