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流行音乐的源头是什么?

流行音乐起源于美国的爵士音乐。20世纪初,美国出现了一种由多民族文化汇集而成的爵士音乐。这种新兴音乐,以它独特的演奏(演唱)方式,刷新了听众的耳目,轰动了全美国,又很快传遍西欧各国。

 
在今天,流行音乐所包含的内容极其广泛。在器乐作品中,它包括丰富多采的轻音乐、爵士乐、摇摆舞曲、迪斯科舞曲,探戈舞曲,圆舞曲以及各种不同风格的舞曲和各类小型歌剧的配乐等。

流行音乐中器乐作品的特点是:节奏鲜明,轻松活泼或抒情优美,演奏方法多种多样,音响多变,色彩丰富,织体层次简明,乐队规模不大,现代作品多使用电声乐器。声乐作品的特点是:生活气息浓郁、抒情、风趣、音域不宽,手法通俗、曲调顺口、易于传唱;歌词多用生活语言,浅显易,易为听者接受和传唱;歌手多是自成一格的流行歌星,发声方法各有千秋,不受声乐学派的约束,演唱时感情重于声音技巧,动和自由不羁,自然亲切,易引起听众的共鸣;小乐队的强声伴奏与歌声融为一体。由于流行音乐具备上述特点,所以就能够和群众连在一起,无论文化水平的高低,都易于接受。

流行音乐也就是通俗音乐,流行歌曲作为一种以消遣娱乐为主的大众文化现象,流行歌曲的发展和社会发展的脉络息息相关,俨然已成为日常生活的一部份,尤其是90年代以后随著国家的政策开放,使得流行歌曲的内容形式更加的多元化,更加的深入人心,90年代的流行音乐变化较广,并且与我们的生长背景较为接近。然而流行歌曲不仅是艺术,也是娱乐、精神寄托,更是反应百姓生活的写实记录,甚至是大众思想、意识型态的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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